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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<這樣也不行?>進屋催房租 房東觸法! 人客呀!這是甚麼社會呀! <這樣也不行?>進屋催房租 房東觸法! 人客呀!這是甚麼社會呀! 依侵入住宅罪起訴 房地產   男子楊烈輝在台北市精華地段出租房屋,房客李榮輝當起二房東,不但欠繳房租又搞 烤肉食材失聯,楊某自行進屋,在玄關木門張貼催繳通知,竟被檢察官依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訴,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為催?酒店工作漫觓疵D無故進屋,判決無罪,但還可上訴。  房東楊烈輝得知判決結果,仍難掩不平之氣,表示法律很難保護好人,房客拒 室內設計繳5個月房租,還欠水電費和網路費3、4萬元,竟反過來告他侵入住宅,最後他不得不掏錢給李榮輝20萬元當搬家費,對方才肯離開,不知這是什麼?吳哥窟懋|。 非無故進屋 判無罪   判決書指出,告訴人李榮輝坦承自己是二房東,也未住在租屋處,但表示他從93年7月起承租後,未曾欠過房租,直到房東楊烈 關鍵字行銷輝想收回房子自己分租,彼此才發生糾紛,害他收不到分租房客的房租,所以95年12月起開始未付楊烈輝租金。  法官認為,被告因房客欠租又失聯,在無法取得連絡情形下,才 找房子會進入房內察看,這樣不算「無正當理由」,且告訴人承認未住在屋內,因此房東也未侵害告訴人的居住安寧或私生活領域,告訴人應不算刑法第306條的保護客體。  家住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的楊?租房子P輝,以月租5萬元出租電梯大廈12樓房子給李榮輝,因房租問題發生爭執,95年12月18日 自行開啟12樓鐵門後,在木門上張貼「定22日斷電、斷水」、「李先生:請繳12月份房租和網路費」等公告,被二房東李榮輝一狀告 土地買賣上台北地檢署。 現代地政.代書.仲介.估價.聯盟- http://www.landagent.com.tw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澎湖民宿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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